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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采进宝|新疆专区交易平台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


招采进宝|新疆专区交易平台投标人/供应商:

    依据国家发改法规[2014]1925号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》第一条第三款规定:“交易平台可自主确定经营模式,按照“谁使用、谁付费”的原则进行服务收费,但不得通过绑定工具软件收费”,为更好的保障招标人、招标代理机构、投标人/供应商等各类交易主体的利益,进一步提升平台持续经营的能力和服务水平,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,平台拟定如下收费规则:

一、收费对象和原则

     1、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/供应商。秉持着不给市场主体额外增加负担的原则,以平台创造的价值作为制定收费标准的基础。

二、收费标准:

招采进宝|新疆专区收费方案

档位

概算价范围(m)

收费(元)

一档

m<50

300

二档

50万≤m<100万

600

三档

100万≤m<500万

900

四档

500万≤m<1000万

1000

五档

1000万≤m<2000万

1500

六档

2000万≤m<3000万

2000

特殊情况

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


     三、  收费说明

      1、 为有效控制各交易主体的交易风险,为投标人/供应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,助力投标人/供应商有效竞争、精准投标,投标人/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可免费享受基本信息服务,查看招标项目信息并管理企业账号。  

     2、按次付费模式:为了降低投标人/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成本,平台提供按次收费模式,即参与一次平台交易项目的一个标段(包)收取一次费用,收费金额依据交易项目标段(包)的概(估)算价确定。  

     3、 平台技术服务费:投标人/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,选择缴费方式和金额,按收费档位进行缴纳。

四、 收费生效时间

       本收费标准自2020年03月01日起正式生效,适用于2020年03月0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标段(包)。

五、  缴费及开票

      1、支付方式支持个人网银、企业网银、支付宝、微信等支付通道。

      2、待项目结果公示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后申请开具发票,平台仅支持开具电子发票。

六、 解释及说明

       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上海汇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,如有疑问请咨询平台服务热线:4006166620。

 

上海汇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
2020年3月1日

 

 

 

投标人问题咨询:

400-616-6620

上午:8:30~21:00

招标代理业务咨询:

180-7028-22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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